苏州医保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
- C 级医疗机构和药店:2024 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苏州市 C 级门诊部(诊所)、C 级卫生所和 C 级定点零售药店可使用的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2000 元。
- A 级、B 级定点医疗机构和 B 级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 A 级、B 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为各定点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 B 级门诊部 / 诊所)和 B 级定点零售药店可使用的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保持 13000 元不变。
-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2024 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 1200 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结付。
- 两病门诊:超过 1200 元门诊限额后发生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费用,纳入两病用药保障。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35%,单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 2000 元,同时患有两病年度支付限额为 3000 元。
苏州医保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药品,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提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