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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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群:
- 庆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
- 无雇工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群体可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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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医疗费及妊娠和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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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额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 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产假105天;晚育并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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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符合政策规定的男配偶享受护理假津贴,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天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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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与围产保健补贴:
-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享受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00元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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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庆阳生育保险制度旨在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全面的生育保障,确保她们在生育过程中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