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满足起付条件,按比例报销
关于唐山市医保二次报销的规定,需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报销渠道进行区分说明:
一、职工医保二次报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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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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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医疗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需超过上年度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90%的起付线(2021年7月1日起提高至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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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补偿无病种限制,直接结算无需二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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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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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起付线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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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万元按85%报销,1-40万元按88%,40-60万元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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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1万元按90%,1-40万元按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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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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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参合证、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发票、医保报销凭证、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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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视情况):新农合重大疾病申请回执、身份审核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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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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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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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障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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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种限制,直接结算无需二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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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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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起付线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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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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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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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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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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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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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参合证、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发票、医保报销凭证、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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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部分地区):新农合报销凭证、身份审核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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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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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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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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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无封顶线,但个人累计自付有上限(如5万元达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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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工龄提高,最高可达100%(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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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所有材料需在就医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