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主要涉及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支付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在生育期间持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规定。
医疗费用范围
-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术或引产术、皮埋术等。
- 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申办材料
- 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蓝本、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 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图片或PDF文件。
生育津贴支付条件
女职工条件
- 参保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 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待遇正常享受。
男职工条件
-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申办材料
- 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蓝本、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等。
- 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图片或PDF文件。
办理方式和时限
办理方式
- 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网上申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贺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 免申即享:在已开通“免申即办”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生育津贴支付免于申请。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贺州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要求、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报销范围、以及具体的申办材料和办理方式。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多种方式办理报销手续,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