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保门诊报销资格条件包括:参保状态、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兰州医保门诊报销资格条件
兰州医保门诊报销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保状态:
- 参保人员必须是在兰州市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起付标准:
-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需达到起付标准200元以上。
最高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参保人员需在兰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费用方可纳入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元(具体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门诊慢特病报销
- 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患有特定慢性特殊疾病,需长期在门诊规范治疗的,可按规定申办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兰州医保门诊报销资格条件
报销对象 | 参保状态 | 登记备案状态 | 报销范围 | 起付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 |
---|---|---|---|---|---|---|
城乡居民 | 正常参保 | 正常 | 普通门诊 | 200元 | 130元 | 70% |
职工 | 正常参保 | 正常 | 普通门诊 | 200元 | 2500元 | 一级65%/退休70%,二级60%/退休65%,三级55%/退休60% |
_ | _ | 暂停 | _ | _ | _ | 除急诊、抢救外不予结算 |
_ | _ | 终止 | _ | _ | _ | 不予结算 |
兰州医保门诊报销具体政策
报销类别 | 报销对象 | 报销范围 | 起付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一级报销比例 | 二级报销比例 | 三级报销比例 |
---|---|---|---|---|---|---|---|
普通门诊 | 城乡居民 | 指定医疗机构 | _ | 130元 | _ | _ | _ |
普通门诊 | 职工 | 指定医疗机构 | 200元 | 2500元 | 在职65%/退休70% | 在职60%/退休65% | 在职55%/退休60% |
门诊慢特病 | 城乡居民/职工 | 审批病种 | 无 | 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_ | _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