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覆盖范围及待遇政策如下:
一、病种范围
广西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共38种,具体包括:
- 职工医保:涵盖21种,如冠心病、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 城乡居民医保:涵盖29种,包含职工医保所有病种基础上,新增高血压(非高危组)、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强直性脊柱炎等。
常见病种示例:
冠心病、高血压(分非高危组和高危组)、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二、待遇资格认定
- 申请条件:
- 需提供相关病史资料及检查报告(如冠心病需冠状动脉造影或心电图阳性报告)。
- 高血压高危组需符合左室肥大、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标准。
- 办理流程:
- 向有资质的医院提交申请,经专家组审批后选定定点医疗机构,方可享受待遇。
三、报销政策
- 统筹支付比例:
- 符合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与个人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调整,对肾透析、恶性肿瘤等重症可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 单列统筹支付:
- 对72种门诊特殊药品(含36种罕见病用药)实行单列支付,适用于周期长、费用高的治疗。
四、跨省直接结算
已开通10个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包括: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条件: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政策截至2025年3月有效,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