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事业单位不再报销生育险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仍然需要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的强制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第二条也明确指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的待遇 :
-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
- 特殊情况 :
- 有些事业单位可能由于性质或预算原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但会在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这种情况下,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由单位内部福利规定解决。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仍然需要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不再报销生育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