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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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参保女职工需满足“三满三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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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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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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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如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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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 :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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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补贴天数
(例如:南京市最低社保基数4879元,顺产一胎生育津贴为25696元 + 3193元营养费 = 28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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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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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产假173天):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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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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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妊娠2-3个月流产42天,3-7个月40天,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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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津贴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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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简化 :无需提交结婚证、生育证、出院记录等材料,系统自动获取参保信息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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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账 :产假结束后津贴及营养补助自动发放至个人账户,实现“零跑腿”。
四、其他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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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性生育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一次性加发3个月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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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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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一胎补贴28889元(含津贴+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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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二孩补贴5万元/年、三孩10万元/年(2025年3月13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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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如无锡、苏州等对生育二孩家庭给予300-2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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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优化方向
江苏省正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全省覆盖,并计划进一步简化流程、扩大补贴范围(如失业女性生育补贴)。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关注当地社保部门通知,确保及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