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最新规定如下,综合了政策调整及各地实施细则:
一、产假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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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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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延长60天,总时长达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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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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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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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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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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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产假 :98天(国家规定)+60天(地方延长)= 158天 ,包含产前15天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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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15天,与女方产假同步享受,期间工资照发。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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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 :产假期间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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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需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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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建议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四、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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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在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总15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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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顺产98+60=158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15天。
以上规定自2025年2月8日起实施,适用于江苏省内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