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普利单抗已进入医保,在佛山也可以医保报销。
2024 年 11 月 28 日,特瑞普利单抗新增 4 项适应症成功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并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至此,特瑞普利单抗在国内获批的 10 个适应症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报销类别为医保乙类。其医保报销适应症如下:
- 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 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 12 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
-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 / 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 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不可切除局部晚期 / 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
-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 联合化疗围手术期治疗,继之本品单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可切除 ⅢA-ⅢB 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成人患者。
- 联合阿昔替尼用于中高危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 联合依托泊苷和铂类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疗。
- 联合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用于经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 PD-L1 阳性(CPS≥1)的复发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的一线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