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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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参保:
-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次月起可享受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单位欠缴保费:
- 欠费≤6个月: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可补发待遇;
- 欠费>6个月:欠缴期间待遇由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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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
- 需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满6个月,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不含生育津贴)。
- 中断缴费后:
- ≤3个月补缴:补缴月份费用可报销;
- >3个月: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满6个月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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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 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但需在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可享受产前检查限额300元、顺产定额补助600元等。
二、报销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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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 仅限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如分娩、终止妊娠等),医保系统自动计算生育津贴。
- 产前检查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的检验、检查项目,诊察费、药品等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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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待遇:
- 女方未参保的,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待遇,但参保男职工可报销本人遗传基因检测及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其他特殊情形
- 异地参保人员:需回参保地办理报销,重庆市内暂不支持联网结算。
- 生育并发症:需明确诊断并对症治疗,符合规定的并发症医疗费可纳入报销。
注:生育津贴需由单位申领,个人参保及城乡居民医保不享受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