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检查费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
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
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
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报销范围
住院检查费
包括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大病补偿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
患者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时可直接刷卡报销。市外医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需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向新农合业管中心申请,经审核批准后,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
注意事项
报销时限
报销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不予报销的情况
包括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等费用。
新农合的住院检查费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根据就诊医院等级有所不同。患者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报销材料,并注意报销时限和相关不予报销的情况。新农合作为一种基础医疗保障,虽然报销比例和限额有限,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