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时间安排需根据孕期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孕早期(1–12周)
- 首次产检:建议在停经后6–8周进行,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并建立孕期健康档案。
- 后续检查:每月1次,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传染病筛查及NT检查(11–13周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中期(13–28周)
- 检查频率:每月1次。
- 关键项目:
- 唐氏筛查/无创DNA(15–20周);
- 大排畸超声(20–24周全面排查胎儿结构异常);
- 糖耐量试验(24–28周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孕晚期(29周至分娩)
- 28–36周:每2周1次,监测胎儿生长、胎位、羊水量及孕妇血压、血糖,评估分娩条件。
- 36周后:每周1次,重点通过胎心监护、超声检查判断胎儿健康状况及分娩方式。
特殊情况说明
- 双胎/高危妊娠: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产检频率,如案例中双胎孕妇未规律产检导致早产风险升高。
- 个体化调整:部分医院可能根据孕妇健康状况微调时间或项目,需遵医嘱。
以上安排综合了常规产检节点,实际需结合孕妇个人情况及医院具体建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