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保局提供了多种联系方式和渠道,以帮助参保单位和群众咨询和办理医保业务。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咨询电话和相关信息。
长沙市医保局业务咨询电话
事务中心职工医保部
0731-82116246(参保登记)
0731-82116290(个人账户划拨)
0731-82116261(生育津贴)
信息数据部
0731-82116257(医保电子凭证)
结算二部
0731-82116236(异地费用结算)
结算一部
0731-82116238(本地普通住院结算)
门诊医保部
0731-82116289(特门、双通道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部
0731-82116252(居民医保)
稽核部
0731-84425247(医药机构违规投诉举报)
医保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报销
- 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线上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确认是否受理并告知材料是否齐全。
- 医保经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 财务部门拨付报销医疗费用。
- 办理完结。
门诊费用报销
- 参保人员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可合并享受。
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发票)。
- 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 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
- 意外伤害就医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门诊费用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 《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
- 相关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等。
医保报销范围
住院费用报销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 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2%。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5%。
- 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门诊费用报销
- 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 慢特病门诊47个病种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1260元—42000元不等。
长沙市医保局提供了详细的咨询电话和多样化的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确保参保单位和群众能够便捷地咨询和办理医保业务。了解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可以帮助参保人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