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长沙市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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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的消息,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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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由各市州制定(如长沙市为560元/年)。
- 两病门诊: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两病”用药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高血压药品支付限额为360元/年,糖尿病药品支付限额为600元/年。
- 慢特病门诊:执行全省统一的慢特病医保门诊政策,在月度支付限额内,按比例报销。
- 住院
- 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次;一级、不设等级,但未定级、定点的公立医疗机构为5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200元/次;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为2000元/次。
- 报销比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一级、不设等级,但未定级、定点的公立医疗机构为8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5%;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为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 大病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目前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0-3万元(含)报销60%;3万元-8万元(含)报销65%;8万元-15万元(含)报销75%;15万元以上,报销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生育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600元,平产最高补助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3000元。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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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
-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DRG支付改革,全面落实DRG支付改革,进一步打牢改革基础,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康复病组按价值付费试点成效,全面推进全市康复病组按价值付费试点评估验收工作,推动康复病组按价值付费在全省推广。
- 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全国首个地级市医保数据专区建设,归集全市各类涉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数据,开发大数据监测模块,实时监测分析异常行为数据,实现源头管控。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审慎、综合运用专项整治、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信用监管、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持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 优化经办服务:简化参保程序,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参保扩面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做好动态监测。精准发力做好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持续优化简化参保程序。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动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全省通办,全面抓好全省“跨域通办”清单的执行,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等9项“跨省通办”、生育津贴支付等12项“全省通办”。
2024年湖南省长沙市居民医保政策在缴费、报销、支付方式、监管及服务等方面均有新的规定和调整,旨在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优化医保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