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不同地区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有所不同,以省直、郑州、安阳、南阳等地为例:
- 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职工满 25 年,女职工满 20 年。最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 10 年。2001 年 12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 郑州: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 25 年,女职工累计满 20 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 10 年。2000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 安阳: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累计为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2003 年 1 月 1 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 10 年。
- 南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视同缴费年限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实际缴费满 20 年以上的,从申报受理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最低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通常可以以职工本人退休当年核定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最低缴费年限,或继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没有明确缴费基数的,以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