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取消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医保政务服务流程,方便参保人员省内看病就医结算。以下是关于郑州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的详细信息。
报销政策
无异地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取消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以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行无异地结算。
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简化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流程,减少了备案的繁琐步骤,提高了就医的便捷性和效率。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在河南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结算时,郑州市参保人员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保持不变,执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这确保了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与本地相同的报销待遇,不会因为异地就医而降低报销比例或提高起付线。
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均可实现“一单式”直接结算,包括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等费用。这种“一单式”结算方式简化了费用结算流程,减少了参保人员的报销次数和手续,提高了结算效率。
报销流程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上备案渠道的开放使得备案过程更加便捷,参保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备案,减少了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的时间和精力。
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额外备案。直接结算方式简化了医疗费用的结算流程,参保人员无需多次排队和提交材料,提高了就医的便捷性。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4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最低为60%,最高为75%。
报销比例的明确和支付限额的提高,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注意事项
手工报销
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以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依然享受新政策的待遇标准。手工报销渠道的保留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在特殊情况下仍能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信息系统建设
各地要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医保信息平台改造、结算信息上传等工作,提升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清算、审核监管和统计分析等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信息系统的完善将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工操作的误差,提升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
郑州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极大地简化了参保人员的就医和报销流程,提高了就医的便捷性和效率。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保持不变,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备案,手工报销渠道也得到了保留。信息系统的完善将进一步提升了异地就医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