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以下是关于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及相关信息的详细说明:
1. 普通门诊起付线
-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700元。
- 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若使用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则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直接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2.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
-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合并统一,不再单独计算。若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医保目录内的基本药物,则门诊特殊病种同样不设起付标准。
3. 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非基层医疗机构75%,基层医疗机构85%。
- 退休人员:非基层医疗机构80%,基层医疗机构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7000元。
- 报销比例:
- 门诊特殊病种:
- 报销比例(以三级医疗机构为例):
- 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累计支付50000元,超出部分按95%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
- 报销比例(以三级医疗机构为例):
4. 其他说明
- 在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内基本药物时,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种均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化疗、糖尿病、高血压等30多种门诊特殊病种。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