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业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价格会因时段不同而有所变化。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信息如下:
- 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为 15:00-23:00;低谷时段为 11:00-15:00、1:00-6:00;平段为 6:00-11:00、23:00-1:00。迎峰度夏(冬)期间对工商业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 7 月、8 月尖峰时段为每日 19:00-21:00,冬季 1 月、12 月尖峰时段为每日 18:00-20:00。
- 电价计算方式:工商业分时平段电价由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含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不含容、需量电价)构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4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 60%;输配电价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 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 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 20%。
以 2025 年 3 月铜川市转供电最高销售电价为例,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 1kV 的平段电价为 0.645025 元 / 千瓦时。假设平段电价全部由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构成(不考虑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其他因素),按照上述浮动比例,高峰时段电价为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40%,即 0.645025×(1 + 40%) = 0.903035 元 / 千瓦时;低谷时段电价为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 60%,即 0.645025×(1 - 60%) = 0.25801 元 / 千瓦时。夏季 7 月、8 月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 20%,即 0.903035×(1 + 20%) = 1.083642 元 / 千瓦时。
需注意,以上只是示例计算,实际的商业用电价格会因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的具体情况以及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价格信息,建议咨询当地供电部门或相关电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