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医疗保障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和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监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等。以下是关于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 政策制定与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 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 筹资与待遇政策: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目录与支付标准管理: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及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信息化建设: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医保服务和数据共享,提升服务效率。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具体内容可在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查阅。
三、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 联系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0891-6609803
- 咨询与监督电话:0891-6609963、6655657。
- 邮政编码:850000。
四、医疗保障政策与发展情况
筹资机制与待遇提升:
- 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24年财政补助总额达20.13亿元。
-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报销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
医保信息化建设:
- 自2023年4月起,西藏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和购药费用直接结算。
- 自2024年5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码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 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重度骨质疏松”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门诊特殊病种涵盖36大类51个病种,报销比例达到90%。
医保政策创新:
- 实施“长缴多报”机制,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0年及以上,报销比例可提高3%。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全面了解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职能、联系方式及医疗保障政策的最新发展情况。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其官方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