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具激素类药物需遵循以下分级管理、使用原则及处方规范:
一、分级管理规定
- 冲击疗法
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决定治疗方案,且仅限3天用量。 - 短/中程治疗
由具备医师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严格限制适应症,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 长程治疗
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制定方案;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需三级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决定。
二、使用原则
- 必要性原则
严格把握适应症,非必要不用;禁止单纯用于退热或止痛。 - 个体化方案
根据病情、年龄、体重等因素制定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或超疗程使用。 - 给药方式优化
长期治疗优先选择隔日早晨给药,减少对肾上腺功能的抑制。 - 禁忌症管理
发热原因不明、病毒感染(如非重症)原则上禁用糖皮质激素。
三、处方管理流程
- 处方资质
仅限注册执业医师开具,药师审核调配;禁止无执业医师证人员使用。 - 处方规范
- 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品,书写需包含完整诊断、剂量、用法及疗程。
- 药师对不合理处方需记录、反馈并定期汇总。
- 紧急越级使用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开具3天用量,后续需补办审批手续。
四、监督与培训
- 质量监管
医务部、药事委员会每半年检查激素使用情况,通报违规案例并依《处方管理办法》处理。 - 医师培训
执业医师需接受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重点掌握适应症、禁忌症及不良反应管理。
五、减量与停药规范
- 减量策略
- 大剂量(>40mg/日):每3-5天减量20%。
- 小剂量(<10mg/日):每10-14天减量5%-10%。
- 生理剂量(接近内源性分泌水平):每月减量0.5mg。
- 停药管理
避免突然停药,出现反跳现象需恢复原剂量并延长减量周期。
六、其他注意事项
- 用药时间:优先早晨给药以匹配人体皮质醇分泌节律。
- 副作用监测:定期评估血压、血糖、骨密度等指标,及时处理水肿、感染等不良反应。
以上规定综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及临床实践要求,旨在平衡疗效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