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工程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按照项目类型和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
- 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 货物采购(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 服务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
二、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 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 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 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三、特殊情形
- 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时,无论是否属于国有资金项目,均需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
- 单项采购金额≥120万元(与工程相关的采购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注:上述标准需结合《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及国务院相关细则综合适用,涉及国际贷款或援助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