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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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要求
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若缴费未满12个月,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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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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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前存在工作变动,需确保缴费时长连续性,新老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可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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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但月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或60%时,分别按300%或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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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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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生育津贴计算;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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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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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生育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