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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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合并原则
两险合并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基金共济”的原则,生育保险作为单独险种被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但保障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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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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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已包含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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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项目,不再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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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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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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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合并前的生育保险基金,确保年度内结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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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待遇
医疗保障待遇保持不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但报销流程将简化。
注意 :生育保险的门诊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核心待遇仍可享受,无需额外申请或调整待遇标准。若需了解具体报销流程或待遇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