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考指标生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多来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资格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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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控制线
指标生需达到统招最低控制线以下70分。例如,若统招线为500分,则指标生最低分数线为3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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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计划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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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潞州区办初中学校分配70%指标生计划,其余30%指标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农村学校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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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配比例由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教育资源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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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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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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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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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指标生计划未完成,未录取考生进入二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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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择优录取
- 从已填报指标生志愿但未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剩余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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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计划未完成处理
- 二次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统考。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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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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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优质高中(如长治一中、长治二中等)指标生名额按招生计划划拨,具体分配比例由教育局统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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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质高中指标生名额根据全市符合资格的毕业生数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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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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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录取时,先看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再按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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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自主招生提前录取考生,则指标生名额竞争在自主招生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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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限制
- 每个考生限填报1所指标生学校,不得重复填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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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及录取规则以当年教育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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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生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计划表及指标生志愿填报指南。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