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考指标生规定(截至2025年)
一、指标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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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中分配比例
- 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长治六中:将招生计划的7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市直和潞州区所属初中学校。
- 长治五中:70%招生计划为指标生,其中4%分配给武乡、壶关、平顺、沁县、沁源五个原贫困县,剩余96%分配给市直及潞州区初中。
- 各县(区)一中:不低于7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县(区)内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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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招生计划
- 长治五中面向贫困县学生的指标生可享受学费、住宿费减免。
- 部分高中设有特长生或实验班计划(如长治五中“钱学森”实验班)。
二、资格条件
- 学籍要求:
- 学生须在学籍所在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且不得有人籍分离或转学记录。
- 贫困生优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享受长治五中指标生计划及费用减免政策。
三、录取规则
- 统招分数线:长治一中、二中、太行中学、五中、六中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划定统招线,按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指标生录取:
- 首次录取根据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及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二次录取(在已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补录)。
- 最低控制线:指标生录取线不低于统招线下60分。
- 志愿优先级: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投参考志愿考生。
四、其他说明
- 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 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无区域限制。
(注:具体年度政策细节可能调整,请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