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实务,投标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成本价,相关规则具体如下:
一、法律层面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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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进一步规定此类情形应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
“成本”的认定标准
- 法律所指“成本”为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而非行业平均成本或社会成本。
- 若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高于自身个别成本,仍属合法。
二、实务中的认定与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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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义务
当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标底时,评标委员会须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合理性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成本分解表、供应链协议等)。 -
举证责任与后果
- 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竞标”,直接导致废标。
- 即使中标,后续可能因成本倒挂引发合同纠纷或质量风险,例如通过减少投入、增加签证变更等方式弥补亏损。
三、例外情形与合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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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例外情形
- 通过技术创新、供应链优化等措施降低个别成本,并提供完整证据链(如区块链溯源存证)。
- 采用全生命周期报价策略,将部分成本分摊至后期运维或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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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建议
- 建立动态成本核算体系,同步准备两套账簿以应对评审和实际执行需求。
- 运用人工智能模型预测价格敏感区间,结合竞争对手历史数据动态调整报价。
四、监管趋势与风险提示
财政部拟试点“报价承诺值区间”制度,要求供应商承诺三年内价格波动范围,违反承诺将触发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自动罚没机制。人工费占比异常(低于行业均值2个标准差)的项目,废标风险概率高达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