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但在一些地方的规定或具体项目中,会有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被视为异常低价或可能废标的情况,例如:
- 安徽:2022 年规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含工程总承包类)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0%、88%、85%,作为异常低价。各市、省直管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依法可独立发包专业工程的异常低价,招标人可参照执行。
- 广西钦州:浦北泉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1# 楼项目中,投标有效报价范围为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 ×94%,不在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四川宜宾:在一些项目中,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80% 并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 90%,可能会被按低于成本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比例要求因地区、项目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应以当地相关法规和具体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