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近年发布的电价政策文件,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表存在不同时期和执行标准,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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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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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年用电量0-2160度(月均180度),电价0.6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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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年用电量2161-4200度(月均350度),电价0.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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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年用电量超过4200度,电价0.9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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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表用户电价
- 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0.62元/千瓦时计费
二、其他用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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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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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用电量2161-4200度:0.6534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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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4534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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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0.6311元/千瓦时计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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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调整,例如2019年曾将年阶梯电量调整为月均180度,2020年又调整为月均2160度。建议用户关注江西省发改委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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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范围 :仅“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申请峰谷分时电价,分时时段为8:00-22:00(高峰)和22:00-次日8:00(低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2年官方文件,当前(2025年)电价标准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