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伤残赔偿金标准(2025年3月现行)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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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按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 五级至六级伤残:分别按18个月、16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 七级至十级伤残:分别按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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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伤残津贴
- 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第一档补足。
- 五级至六级伤残(单位无法安排工作时):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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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情况
- 伤残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94元。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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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助
-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最高减除90%)。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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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
- 以2024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1,243元/年 为基数,按伤残等级系数×2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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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
- 以2024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2,625元/年 为基数,结合抚养年限及人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
- 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人身损害赔偿金适用场景不同,前者针对工伤,后者适用于侵权责任(如交通事故)。
- 涉及最低工资补足时,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准。
(注:以上标准适用于2025年一审案件,具体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