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原招标合同金额的20%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已经招标的项目如果发生变更或者 超过原招标合同金额的20% ,应当重新进行招标。例如,原招标合同金额为100万,如果发生变更或者超过120万,就必须重新进行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程量的变更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或当地政府规定投资规模应招标的限额,那么超过部分应进行招标。如果变更的工程量不超过10%,可以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不需要重新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即可。
招标后工程超出原招标合同金额的20%需要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