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以下是对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的解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本概念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城乡居民)在青海省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以及外省参保人员在我省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当参保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适用人群及备案流程
青海省允许以下几类人群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旅游等原因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为了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需要先进行备案登记。参保者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青海医保App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完成备案手续。对于未及时办理备案的参保群众,在跨省出院结算前仍可在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政策优化与便民举措
自2023年起,青海省进一步优化了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取消了以往只能在年底才能办理长期异地备案的规定,改为随时都可以办理,并且实行跨省转诊就医住院费用不再下浮报销比例的政策,使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无论是在就医地还是省内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医保待遇。
青海省还全面取消了省内异地就医限制,实现了“一卡(码)通全省、省内无异地”,这意味着参保群众在省内任何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实现即时直接结算,无需再进行额外的备案操作。
报销比例及待遇差异
对于不同类型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其报销比例和待遇有所不同。例如,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而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选择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则除急诊抢救外,其余情况下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结算方式与技术支持
在结算方式上,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即可完成就医购药并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青海省通过建设“同城双活”数据中心,提升了全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服务能力,确保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顺利实施。
持续改进与未来展望
青海省持续关注异地就医过程中的痛点问题,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从简化备案流程到扩大覆盖范围,再到提高信息化水平,每一项改进都旨在减少患者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让患者能够更安心地接受治疗。
随着青海省对跨省异地就医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未来,青海省将继续致力于打造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体系,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这些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