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货检验抽检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抽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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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法应根据GB/T 2828.11.2标准进行,一般检验水准为Ⅱ,特殊检验水准为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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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班首台成品下线开始抽取样品,均速随机抽样检验,原则上是以同一种状态线下生产出来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 检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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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货的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特性,外观、口感、气味、包装、标签、净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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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检验项目标准可能包括尺寸、克重、外观、标识、包装等。
- 合格与不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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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准应明确产品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标准,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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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等级通常分为致命缺陷(CRI)、主要缺陷(MAJ)和次要缺陷(MIN),不同等级的缺陷对应不同的AQL(允收品质水准)。
- 检验环境 :
- 检验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如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86KPa~106Kpa。
- 检验方法 :
- 成品出货的检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目测检验、卷尺测量、卡尺测量、千分尺测量等。
- 记录与报告 :
- 检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及处理措施等。
- 流程 :
- 成品抽检工作流程包括抽检准备、现场品控人员熟悉产品标准和检验规范、抽样检验、检验、记录与报告等步骤。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成品出货检验抽检标准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和客户的要求进行制定,并确保检验过程严谨、科学,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客户和市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