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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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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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含三级收费标准的二级医院):3500元(14周岁及以下儿童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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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500元(儿童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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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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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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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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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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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部分区域如兴平、武功执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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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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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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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检查费用(如心脑电图、CT等)可报销,单次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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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每日治疗费和护理费补贴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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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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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
- 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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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
- 年累计费用超350元起,按50%比例报销,年累计限额20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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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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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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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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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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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报销比例提高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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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需在出院后3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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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普通门诊年累计补偿限额140元,大额门诊年累计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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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更新调整,建议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8-2024年咸阳市合作医疗政策文件,部分细节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