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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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可在定点医院(含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中报销,包括手术费、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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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
需办理门诊特殊病审批手续,持相关材料(如门诊发票、处方、审批单)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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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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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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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6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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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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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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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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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7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按70%比例支付。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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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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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个人缴纳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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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算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其余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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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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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出院证明、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通知单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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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后,发放出院通知单,明确报销金额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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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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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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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省外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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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居民参保人员需在次月缴费后报销当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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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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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5日内备案,出院后60日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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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可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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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的费用,可持材料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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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材料清单(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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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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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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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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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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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通知单、押金条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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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建议办理住院前咨询医院医保办,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影响报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