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门诊特定病种的报销比例因病种和参保类型而异。以下是详细的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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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连续参保不满12个月,报销比例为60%;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报销比例为75%;满36个月,报销比例为90%。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合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其他病种患者在选定的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医保一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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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与职工医保一档相同,根据连续参保时间确定报销比例,最高为90%。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80%。其他病种患者由统筹基金支付60%,其中患有6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的,还可以选择在其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80%。
深圳门诊特定病种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的参保类型(职工医保一档、二档或居民医保)以及所患疾病的具体种类来确定。参保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了解相关的报销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