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新余的医保余额可以在异地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下是详细的异地就医政策和操作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备案人员范围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江西智慧医保APP、赣服通医保专区等渠道进行备案。
- 线下备案:至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结算方式
- 按DRG/DIP付费:江西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统一纳入本统筹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种分值(DIP)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就医地统筹区DRG/DIP付费。
- 特例单议:对一些疑难急危重症和复杂罕见病病例,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特例单议,实行按项目付费。
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和比例
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江西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县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待遇: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特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
- 本人社保卡
- 身份证
- 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备案时需要)
- 就诊证明(如转诊证明)
- 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 转诊证明
异地就医的注意事项
急诊抢救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进行门诊、住院就医的,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跨省临时外出急诊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外购药和检查费用
异地就医人员在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到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治疗或购药的,相关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2025年,江西新余的医保余额可以在异地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人员范围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包括持卡就医和按DRG/DIP付费。报销政策和比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报销材料需准备齐全。急诊抢救和外购药费用也可以异地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