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亳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持异地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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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使用
- 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的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只需确保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用且账户有余额即可直接刷卡支付。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为原标准的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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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使用
-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账户余额直接结算门诊或住院费用。
- 备案适用人群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临时外出急诊人员等。
二、备案方式
- 线上备案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皖事通”APP中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模块办理,无需返回参保地。
- 线下备案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亳州市或各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三、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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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 跨省异地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 支付范围(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就医地标准执行;
- 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按亳州本地政策执行。
- 跨省异地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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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结算时的处理
- 因系统问题未能直接结算的,可凭医疗费用票据、清单等材料回亳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四、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长期备案通常为1年,短期备案需按需调整。
- 变更备案:若异地居住地或就医需求变化,需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 电子凭证使用:跨省结算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携带实体社保卡。
五、政策支持
到2025年底,安徽省医保异地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将提升至70%以上,门诊共济与统筹政策进一步优化,覆盖人群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