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宜宾医保异地报销比例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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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起付线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55%,二级医院报60%,一级医院报65%,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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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医疗费:不分级别,起付线标准统一为200元,报销比例均按6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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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办理报销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