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女职工产假最新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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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产后休养期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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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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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如剖宫产):增加15天产假,总产假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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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例如双胞胎总产假196天,三胞胎2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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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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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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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
特殊情况调整:难产、多胞胎等均按增加后的产假天数计算。
三、其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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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2025年起统一为10天,原晚婚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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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0-3岁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可分阶段申请,期间工资按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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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配偶生育时男方可享受15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加5天。
四、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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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绩效全额发放,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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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由保险或单位承担,哺乳期安排哺乳时间。
五、假期计算示例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300元,女职工顺产:
- 总产假178天,生育津贴约为:
$$
\frac{9300}{30} \times 178 = 54,740 \text{元}
$$
(难产或多胞胎按增加天数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地方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期间获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