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朝鲜族是中国公民,其法律地位和民族归属均明确属于中国。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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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确立
1948年吉林省政府通过行政调整和政策制定,明确将中国境内朝鲜族公民与朝鲜侨民区分,并通过土地改革等措施使朝鲜族人民正式加入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这一过程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延边朝鲜族的中国公民身份。 -
行政归属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中国吉林省下辖的行政区划,首府为延吉市。作为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之一,其行政隶属关系进一步印证了朝鲜族在政治上的中国属性。 -
民族身份界定
中国朝鲜族在法律上属于中国56个民族之一,与朝鲜、韩国公民存在国籍差异。例如,延边地区的朝鲜族使用中国户籍制度,而朝鲜半岛的居民分属朝、韩两国国籍。 -
历史融合与贡献
在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延边朝鲜族积极参与中国革命,组建以朝鲜族为主的解放军部队,为新中国成立及后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这种历史参与强化了其作为中国公民的认同基础。
综上,无论是从法定国籍、行政区划还是历史实践来看,吉林延边朝鲜族均为中国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