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了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及特殊群体保障政策:
一、药品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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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支付标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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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调整机制
定期对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例如2024年新增200项医疗服务项目,其中133项为甲类、67项为乙类。
二、医疗服务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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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付项目
包括门诊手术、住院费用、特殊疾病门诊等常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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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扩展
城镇重度残疾人、边境0公里至20公里城乡居民等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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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
覆盖38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通过门诊统筹或单列统筹待遇支付。
三、不予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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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明确排除项
包括犯罪、酗酒、自杀、吸毒等自费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境外就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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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制
应当由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等不纳入医保。
四、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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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门诊挂号费、健康体检费、近视矫正手术等特定项目可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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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通过中央及地方财政投入,累计超350万人享受最低缴费补贴,2024年投入达31.46亿元。
五、报销流程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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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无起付线限制,职工70%、城乡居民50%的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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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符合条件费用全额纳入报销,具体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以上内容综合了广西医保政策的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