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定政策要点
一、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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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历及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需满足国家及吉林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自主评审企业需符合本单位制定的标准。 -
考评结合与以考代评
- 以考代评系列(如经济、统计等)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 考评结合系列(如部分工程专业)须取得国家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评审;若2024年参加考试且成绩未公布,需在答辩前补交合格证明。
二、评审形式
吉林省职称评审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 评聘结合:事业单位需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新增评聘结合单位名单由省人社厅定期公布。
- 自主评审:企业或单位经备案后可自主制定评审标准,2025年新增自主评审企业名单已发布。
- 社会化评审:由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面向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
三、特殊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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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如B类及以上人才、科研成果转化突出贡献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
乡村振兴人才
设置9个乡村振兴专项职称(如农经师、农艺师等),分初级、中级、副高级三个层级,面向农村创业带头人、手工艺者等群体。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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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申报
2025年度职称评审采用信息化申报,申报时间以2024年12月通知为准。 -
答辩与缴费
-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形式,时长约5分钟,需携带现金现场缴纳评审费(中级200元、高级300元)。
- 具体答辩时间分批次进行,例如农业系列与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安排在2024年5月19日。
五、其他规定
-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即视为具备相应职称,符合条件者可直申高一级职称。
-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相关内容由人社厅另行通知。
如需了解具体专业或单位评审细则,可登录吉林省人社厅官网查询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