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因医院等级、参保人员身份及费用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政策说明:
1. 报销范围及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划分: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
报销范围:仅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
2. 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报销85%,个人支付15%;
- 3万元至4万元:报销90%,个人支付10%;
- 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95%,个人支付5%。
3. 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 70周岁以下: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即:
- 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报销85%,个人支付15%×60%;
- 3万元至4万元:报销90%,个人支付10%×60%;
- 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95%,个人支付5%×60%。
- 70周岁以上: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即:
- 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报销85%,个人支付15%×50%;
- 3万元至4万元:报销90%,个人支付10%×50%;
- 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95%,个人支付5%×50%。
4. 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6类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报销。
5. 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如需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可参考相关政策。
- 年度支付限额:参保职工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6. 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来源于《营口市医保报销政策》及相关权威平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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