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安徽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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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缴费年限补缴
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若在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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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缴费
若无法一次性补缴,可逐年缴费直至满足15年要求。需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在线平台确认补缴方案并办理退休手续。
二、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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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保)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保,按国务院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但需注意,转入后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计入新保计发基数。
三、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若既不延长缴费也不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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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前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无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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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其他养老保险,将无法领取养老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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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社保断缴后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补缴,超过时效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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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和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退休规划选择合适方案,办理前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