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在武汉就医部分情况可以报销,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这类人员如果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武汉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论是住院还是普通门诊费用,都可直接刷卡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支付范围(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参保地的待遇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急诊费用可报销: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武汉出差等临时逗留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邻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申请报销,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报销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原始收据、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生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的明细清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非急诊费用一般不予支付:在外省市发生的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医疗费用(专程至外省市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通常不予支付。
上海、镇江长期定居在对方地区的参保人员
应当首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再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报销手续。办理上述手续后,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凭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到居住地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如果你有异地就医的需求,建议提前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随申办” APP 等了解具体的备案流程和要求,以确保能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