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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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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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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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分别为5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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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约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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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包含糖尿病、高血压等25种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管理和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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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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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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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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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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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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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社区医疗机构):200元起付,200-800元70%、800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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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400元起付,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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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500元起付,5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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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600元起付,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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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1500元起付,15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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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住院费用最高可报销15万元
三、职工医保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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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2020年数据为20%,2022年调整至25%(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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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自付1.5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1.5万-5万50%、5万-10万60%、10万以上70%),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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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非定点机构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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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治疗方式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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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年度限额,需自行承担超出部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河南省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