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南郑州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 元。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45%,省、市、县级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55%,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65%。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 40 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 “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一个年度内,“两病” 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统筹基金限额为 480 元 / 年。乡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60%,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55%,市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55%,市级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50%,省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55%,省级三级非三甲、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50%,省级三级甲等医院支付比例为 0。
- 门诊慢特病:门诊慢性病病种有 33 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其中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 10 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0%;门诊特定药品 214 种,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80%。门诊慢特病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门诊报销限额为 1800 元 / 年。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55%,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6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65%。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 40 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 退休人员: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 2300 元 / 年。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65%,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7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 75%。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