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河北省取消参保人员到北京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河北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北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治疗,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执行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
京津冀区域内就医,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可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定点医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