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的排放标准,综合相关规范及最新标准如下:
一、排放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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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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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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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0.06-0.10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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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20(无量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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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适用标准 :部分早期标准(如GB13271-2014、DB21/1627-2008)可能已过时,需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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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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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排放限值:
- 硫化氢:≤0.06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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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气排放 :需同时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厂界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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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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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388-2024)
适用于有组织排放监测,不适用于无组织排放。该标准替代了旧方法,提升了检测准确性。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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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法 :无组织排放监测需采用《气相色谱法》等规范方法,避免使用《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不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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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焚烧炉、储罐区等为常见排放源,需重点控制。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文件,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环保部门解读为准。